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生产设备有哪些

  一,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按照所设置的生产工序,配备相应的设备及工装。
 
  热轧钢板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加热炉、高压水除鳞设备、四辊轧机、精整设备、剪切设备、火焰切割设备(适用时)、无损检测设备(适用时)、热处理设备(适用时)。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制造单位还应当具有满足产品交货状态的热处理设备;
 
  热轧钢带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加热炉、高压水除鳞设备、粗轧机、精轧机(炉卷轧机)、冷却装置、卷取机等;
 
  冷轧钢板(带)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焊接(适用时)、酸洗、冷轧(或酸轧机组)、热处理、精整等设备;
 
  不锈钢钢板(带)制造单位还应当具有酸洗、抛丸、固溶处理等设备;
 
  设备的数量、精度等级及能力应当满足许可产品生产的需要。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生产、检验关键工序
 
  热轧钢板制造一般应当有板坯或钢锭验收、清理、加热、高压水除鳞、轧制、冷却、剪切(或火焰切割)、无损检测(适用时)、热处理(适用时)、检验检查等生产检验工序;
 
  热轧钢带制造一般应当有钢坯验收(适用时)、加热、高压水除鳞、粗轧、精轧(或炉卷轧制)、层流冷却、卷取、检验检查等生产检验工序;
 
  冷轧钢板(带)制造一般应当有钢卷验收、焊接、酸洗、冷轧(或酸轧)、分卷、热处理、精整、检查检验等生产工序。
 
  不锈钢钢板(带)制造还应当具有酸洗、抛丸(适用时)、固溶处理等工序。
 
  上述关键工序不得分包。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标志工具
 
  应当有在许可产品上作许可标志以及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标志的专用设备及其器具。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检测手段
 
  检测仪器
 
  应当根据许可产品的钢坯验收、工序间检查、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金相等检测仪器;
 
  生产不锈钢产品的制造单位应当有晶间腐蚀试验设备;
 
  应当配备相应的试样加工设备;
 
  上述检测及其试样加工不得分包。
 
  无损检测设备
 
  许可产品标准有无损检测要求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满足制造需要的无损检测设备。
 
  计量器具
 
  具有与许可产品标准要求(包括工序检验)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其种类、数量与产品要求的检验项目和检验能力相适应,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校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七十五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 装、改造以及 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 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告知我公司,我们将为贵公司进行换证申请,经审核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等相关项目。
 
  先策咨询公司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为投资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许可的企业提供全面的许可证项目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