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功率电动机强制性CCC认证,小功率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

  小功率电动机强制性CCC认证,小功率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适用于额定电压 36V 以上(不含 36V),直流 1500V、交流 1000V
 
  以下的驱动用小功率电动机,包括:
 
  (1)转 速折算到 1500 r/min 时,大连续定额不超过 1.1 kW 的各类
 
  交流异步电动机、交流同步电动机;
 
  (2)大连续定额不超过 1.1 kW 的交流换向器电动机、直流电动机。
 
  注 1:额定功率≤同步转速×1.1 kW/1500。
 
  注 2:不包括防爆电动机和控制电动机(如伺服电动机、步进电动机、
 
  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机、感应移相器等)。
 
  注 3:不适用于有一种定额超出以上适用范围的多电压、多转速电动机。
 
  2. 小功率电动机强制性CCC认证,小功率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 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的申请
 
  3.2 型式 试验
 
  3.3 初始工厂检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 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原 则上按电动 机品种、用 途、工作原理 、安全结构 (外壳防护 等级、
 
  冷却方式、保护方式)、外壳材料(金属和非金属)、绕组材料、制造工艺、
 
  绝缘等级、工作制的不同划分单元(见附件 1)。
 
  实 施中,申请 单元的划分 还可按产品的 结构、规格 、用途等因 素,作
 
  适当调整。
 
  同 一制造商、 同一产品型 号,不同生产 场地生产的 产品应作为 不同的
 
  申请单元,但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相同产品只做一次型式试验。
 
  4.1.2 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随附以下文件资料:
 
  (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2)小功率电动机产品描述;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必要时,其他需要的文件(例如:关键元器件的证书编号或证书
 
  复印件、关键材料的确认资料、产品标准、产品照片等)。
 
  4.2小功率电动机强制性CCC认证,小功率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 型式试验
 
  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 型式试验送样原则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 系列产品为 同一申请单 元申请认证时 ,应按功率 段进行划分 ,并且
 
  分别送样(见附件 2)。
 
  样 品应选 取具有 代表性 的型号 , 并 且选送 的样品应 覆盖系 列产品 的安
 
  全要求。
 
  申请整机认证时,整机内的关键安全元器件(附件 3)应按对应要求单
 
  独送样 进行检测,关键安全元器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
 
  规 定的可为整机 强制性认证 承认认证结果 的自愿性认证 证书的,可 免于单
 
  独送样检测,但仍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认证机构核查。
 
  4.2.1.2 送样数量
 
  型 式试验的样 品由申请人 负责按认证机 构的要求选 送,并对选 送样品
 
  负责。
 
  按照申请单元和功率段的划分,每个送样规格需送如下数量的样品:
 
  工业和类似用途的电动机:1 台;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机:2 台。
 
  随整机进行检测的关键元器件、材料 的送样数量见附件 3 的规定。
 
  对 于装有保护 器的电动机 ,如果需要在 关键零部件 清单中报备 不同种
 
  类 、不同动作温 度(或动作 电流)的保护 器,则需要送 装有这些保 护器的
 
  电动机各一台进行非正常试验。
 
  4.2.1.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4.2.2 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4.2.2.1 检测标准
 
  GB12350《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14711《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要求》
 
  根据电机种类不同,按照附件 1 的单元划分目录选取适用的安全标准
 
  进行检测,如果电机未列在附件  1 的单元划分目录内,则由企业根据电机
 
  的内部结构选取适用的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 应采用现行有 效版本。如 遇特殊情况, 由国家认监委 另行说
 
  明。
 
  4.2.2.2 检测项目
 
  产品检测项目为该产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4.2.2.3 检测方法
 
  依据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4.2.3 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描述报告
 
  型式试验结束后,检测机构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型 式试验项目 部分不合格 时,允许申请 人进行整改 ;整改应在 认证机
 
  构 规定的期限内 完成,超过 该期限的视为 申请人放弃申 请;申请人 也可主
 
  动终止申请。
 
  《产品描述报告》是对申请单元内所有产品与认证相关的信息的描述,
 
  认证机构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组织编制《产品描述报告》,内容应清晰、
 
  完整。
 
  认证机构应及时向持证人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描述报告》,
 
  持 证人应保证在 生产厂能获 得完整有效的 《型式试验报 告》和《产 品描述
 
  报告》。
 
  先策咨询公司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为投资小功率电动机的企业提供全面的
 
  许可证项目咨询服务。
 
  电话:025-85321974
 
  全国热线:4006187058
 
  地址:南京和燕路365号住建大厦301室
 
  加我们的企业QQ:4006187058 ,好处多多,有问题可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