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单位入网发布通知

  各有关资质获证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对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环境等重要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并规定:凡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规定范围内的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不论其性质或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 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为更好地配合整顿、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隐患产品继续进入市场,保障生命健康安全,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质检领域惟一一家权威新闻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www.cqn.com.cn, 又名:中国质检网)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依托国家质检部门及各地质检工作职能,重点开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单位发布”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市 场监管作用,使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相关企业及消费者提供全面、准确的采购信息,为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提供全 面、及时、系统的参考资讯。望各获证单位根据自愿要求填写登记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条件:
 
  纳入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等重要行业的实施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范围内的生产企业。
 
  二、待遇:
 
  1.获证单位统一在中国质检网(www.cqn.com.cn)资质许可验证平台向社会进行权威发布;
 
  2.及时向发布企业通报行业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督抽查等相关信息;
 
  3.中国质检网将在本系统开设“资质许可验证频道”,对单位各类资质信息进行在线查询,并对其主页进行网站链接,便于用户使用搜索引擎查询;
 
  4.整合全国质检网络优势,聚合中国质检网相关专业、行业频道,为单位信用资质及质量管理事迹等提供“大容量、全方位、多媒体”的展示宣传。
 
  三、费用:
 
  本着为单位办实事的原则及要求,资质单位有效期范围内的发布工作只收取2800元费用,以作日常信息咨询、资料寄送、网站维护等工作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