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
原料
编号 名称 特征描述 强制性
标识要求
9.1 动物油脂类产品
9.1.1 ___油 分割可食用动物组织过程中获得的含脂肪部分,经熬油提炼获得的油脂。原料应来自单一动物种类,新鲜无变质或经冷藏、冷冻保鲜处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本产品不得加入游离脂肪酸和其它非食用动物脂肪。产品中总脂肪酸不低于90%,不皂化物不高于2.5%,不溶杂质不高于1%。名称应标明具体的动物种类,如:猪油。 粗脂肪
不皂化物
酸价
丙二醛
9.1.2 ___油渣(饼) 屠宰、分割可食用动物组织过程中获得的含脂肪部分,经提炼油脂后获得的固体残渣。原料应来自单一动物种类,新鲜无变质或经冷藏、冷冻保鲜处理;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的动物种类,如:猪油渣。 粗蛋白质
粗脂肪
9.2 昆虫加工产品
9.2.1 蚕蛹(粉) 蚕蛹经干燥获得的产品。可将其粉碎。 粗蛋白质
粗脂肪
酸价
9.2.2 蚕蛹粕[脱脂蚕蛹(粉)] 蚕蛹(粉)脱脂处理后获得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脂肪
酸价
9.2.3 蜂花粉 蜜蜂采集被子植物雄蕊花药或裸子植物小孢子囊内的花粉细胞,形成的团粒状物。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 总糖
9.2.4 蜂胶 蜜蜂科昆虫意大利蜂(Apis mellifera L.)等的干燥分泌物,可进行适当加工。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 总糖
9.2.5 蜂蜡 蜜蜂科昆虫中华蜜蜂(Apis cerana Fabricius)或意大利蜂分泌的蜡,可进行适当加工。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 粗脂肪
9.2.6 蜂蜜 蜜蜂科昆虫中华蜜蜂或意大利蜂所酿的蜜,可进行适当加工。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 总糖
9.2.7 ___虫(粉) 昆虫经干燥获得的产品,可对其进行粉碎。此类昆虫在不影响公共健康和动物健康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上述加工。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黄粉虫(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酸价
9.2.8 脱脂___虫粉 对昆虫(粉)采用超临界萃取等方法进行脱脂后获得的产品。此类昆虫在不影响人类和动物健康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上述加工。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脱脂黄粉虫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9.3 内脏、蹄、角、爪、羽毛及其加工产品
9.3.1 肠膜蛋白 食用动物的小肠粘膜提取肝素钠后的剩余部分,经除臭、脱盐、水解、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 粗蛋白质
粗灰分
盐分
9.3.2 动物内脏 新鲜可食用动物的内脏。可以鲜用或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和烟熏处理。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需标注保鲜(加工)方法、具体动物种类和动物内脏名称,可在产品名称中标注物理形态。如:鲜猪肝、冻猪肺、熟猪心、烟熏猪大肠、脱水猪肝粒。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粗蛋白质
水分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3.3 动物内脏粉 新鲜或经冷藏、冷冻保鲜的食用动物内脏经高温蒸煮、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除不可避免的混杂外,不得含有蹄、角、牙齿、毛发、羽毛及消化道内容物,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需标明具体动物种类,若能确定原料来源于何种动物内脏,产品名称可标明动物内脏名称,如:鸡内脏粉、猪内脏粉、猪肝脏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胃蛋白酶消化率
9.3.4 动物器官 新鲜可食用动物的器官,可以鲜用或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和烟熏处理。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需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羊蹄、猪耳。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3.5 动物水解物 洁净的可食用动物的肉、内脏和器官经研磨粉碎、水解获得的产品,可以是液态、半固态或经加工制成的固态粉末。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新鲜无变质或经冷藏、冷冻保鲜处理,除不可避免的混杂外,不得含有蹄、角、牙齿、毛发、羽毛及消化道内容物。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需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和物理形态,如:猪水解液、牛水解膏、鸡水解粉。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粗蛋白质
pH值
水分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3.6 膨化羽毛粉 家禽羽毛经膨化、粉碎后获得的产品。原料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家禽羽毛。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胃蛋白酶消化率
9.3.7 ____皮 新鲜可食用动物的皮,可以鲜用或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和烟熏处理。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皮,不得使用皮革及鞣革副产品。产品名称需标注具体动物种类,如:水牛皮。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粗蛋白质
水分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3.8 禽爪皮粉 加工禽爪过程中脱下的类角质外皮经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鸡爪皮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粗灰分
9.3.9 水解蹄角粉 动物的蹄、角经水解、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若能确定原料来源为某一特定动物种类和部位,则产品名称应标明该动物种类和部位,如:水解猪蹄粉。 粗蛋白质
胃蛋白酶消化率
9.3.10 水解畜毛粉 未经提取氨基酸的清洁未变质的家畜毛发经水解、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本产品胃蛋白酶消化率不低于75%。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胃蛋白酶消化率
9.3.11 水解羽毛粉 家禽羽毛经水解后,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家禽羽毛。本产品胃蛋白酶消化率不低于75%。产品名称应注明水解的方法(酶解、酸解、碱解、高温高压水解),如:酶解羽毛粉。 粗蛋白质
粗灰分
胃蛋白酶消化率
9.4 禽蛋及其加工产品
9.4.1 蛋粉 食用鲜蛋的蛋液,经巴氏消毒、干燥、脱水获得的产品。产品不含蛋壳或其它非蛋原料。 粗蛋白质
粗灰分
9.4.2 蛋黄粉 食用鲜蛋的蛋黄,经巴氏消毒、干燥、脱水获得的产品。产品不含蛋壳或其它非蛋原料。 粗蛋白质
粗脂肪
9.4.3 蛋壳粉 禽蛋壳经灭菌、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灰分
钙
9.4.4 蛋清粉 食用鲜蛋的蛋清,经巴氏消毒、干燥、脱水获得的产品。产品不含蛋壳或其它非蛋原料。 粗蛋白质
9.5 蚯蚓及其加工产品
9.5.1 蚯蚓粉 蚯蚓经干燥、粉碎的产品。 粗蛋白质
粗灰分
9.6 肉、骨及其加工产品
9.6.1 __骨 新鲜的食用动物的骨骼。可以鲜用或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骨骼。产品名称需标明保鲜(加工)方法和具体动物种类。如:鲜牛骨、冻猪软骨。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钙
灰分
水分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6.2 __骨粉(粒) 未变质的食用动物骨骼经灭菌、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骨骼。产品名称需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猪骨粉、牛骨粒。 粗灰分
钙
总磷
9.6.3 骨胶 可食用动物骨骼经轧碎、脱油、水解获得的蛋白类产品。原料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骨骼。 凝胶强度
勃氏粘度
粗灰分
9.6.4 ___骨髓 新鲜可食用动物骨腔内的软组织。可以鲜用或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处理。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骨骼。产品名称需标明保鲜(加工)方法和动物种类。如:鲜牛骨髓。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水分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6.5 明胶 以来源于食用动物的皮、骨、韧带、肌腱中的胶原为原料,经水解获得的可溶性蛋白类产品。原料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组织,不得使用皮革及鞣革副产品。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或药品生产企业提供。 凝胶强度
勃氏粘度
粗灰分
9.6.6 __肉 食用动物的鲜肉或带骨肉、带皮肉。可以鲜用或对其进行冷藏、冷冻、蒸煮、干燥或烟熏处理。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名称需标明保鲜(加工)方法和动物种类,如:鲜羊肉、冻猪肉、熟鸡肉、干牛肉、烟熏鸡肉。该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水分
本产品仅限于宠物饲料(食品)使用
9.6.7 __肉粉 以分割可食用鲜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高温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除不可避免的混杂,不得添加蹄、角、畜毛、羽毛、皮革及消化道内容物;不得额外添加骨;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中总磷含量不高于3.5%,钙含量不超过磷含量的2.2倍,胃蛋白酶消化率不低于85%。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鸡肉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总磷
胃蛋白酶消化率
酸价
9.6.8 __肉骨粉 以分割可食用鲜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高温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除不可避免的混杂,不得添加蹄、角、畜毛、羽毛、皮革及消化道内容物。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动物组织。产品中总磷含量不低于3.5%,钙含量不超过磷含量的2.2倍,胃蛋白酶消化率不低于85%。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种类,如:鸡肉骨粉。 粗蛋白质
粗脂肪
总磷
胃蛋白酶消化率
酸价
9.6.9 酸化骨粉[骨质磷酸氢钙] 脱胶骨粉经食品级或饲料级磷酸酸化、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粗灰分
总磷
钙
9.6.10 脱胶骨粉 食用动物骨骼经脱胶、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原料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骨骼。 粗灰分
总磷
钙
9.7 血液制品
9.7.1 喷雾干燥__血浆蛋白 以屠宰食用动物得到的新鲜血液分离出的血浆为原料,经灭菌、喷雾干燥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血液。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来源,如:喷雾干燥猪血浆蛋白。 粗蛋白质
免疫球蛋白(IgG或IgY)
9.7.2 喷雾干燥__血球蛋白 以屠宰食用动物得到的新鲜血液分离出的血细胞为原料,经灭菌、喷雾干燥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血液。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来源,如:喷雾干燥猪血球蛋白。 粗蛋白质
9.7.3 水解__血粉 以屠宰食用动物得到的新鲜血液为原料,经水解、干燥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血液。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来源,如:水解猪血粉。 粗蛋白质
胃蛋白酶消化率
9.7.4 水解__血球蛋白 以屠宰食用动物得到的新鲜血液分离出的血球为原料,经破膜、灭菌、酶解、浓缩、喷雾干燥等一系列工序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血液。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来源,如:水解猪血球蛋白。 粗蛋白质
胃蛋白酶消化率
9.7.5 水解珠蛋白 以屠宰食用动物获得的新鲜血液分离出的血球为原料,经破膜、灭菌、酶解、分离等工序得到得珠蛋白,再经浓缩、喷雾干燥获得的产品。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90%。 粗蛋白质
赖氨酸
9.7.6 ____血粉 以屠宰食用动物得到的新鲜血液为原料,经干燥获得的产品。原料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变质的动物血液。产品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85%。产品名称应标明具体动物来源,如:鸡血粉。 粗蛋白质
9.7.7 血红素蛋白 以屠宰食用动物得到的新鲜血液分离出的血球为原料,经破膜、灭菌、酶解、分离等工序获得血红素,再浓缩、喷雾干燥获得的产品。卟啉铁含量(以铁计)不低于1.2%。 粗蛋白质
卟啉铁(血红素铁)